国家标准铝单板技术要求
国家标准铝单板技术要求
1.总则
本工程3mm厚外表面氟碳喷涂处理铝单板用于檐口、外墙等部位装修用;0.8mm铝扣板用和2.5厚金属铝单板用于室内天花装修。
2.名词术语
详见相应规范、标准说明。
3.采用技术标准
验收执行规范、标准:
序号 |
编 号 |
名 称 |
1 |
GB/T23443-2009 |
建筑装饰用铝单板 |
2 |
YST429.1-2000 |
铝幕墙板 板基 |
3 |
YST429.2-2000 |
铝幕墙板 氟碳喷漆铝单板 |
4 |
GB/T5237.1.2004 |
铝合金建筑型材 基材 |
5 |
GB/T5237.2.2004 |
铝合金建筑型材 阳极氧化、着色型材 |
6 |
GB/T5237.3.2004 |
铝合金建筑型材 电泳涂漆型材 |
7 |
GB/T5237.4.2004 |
铝合金建筑型材 粉末喷涂型材 |
8 |
GB/T5237.5.2004 |
铝合金建筑型材 氟碳漆涂型材 |
9 |
GB8013-1987 |
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、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 |
4.技术要求
所选用的铝合金型材截面特性应满足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强度和刚度(挠度)要求,由于不同牌号和状态的铝型材的强度设计值不同,还需根据计算选择符合要求的牌号和状态的铝材。本工程铝合金型材的合金牌号为6063-T5。铝型材选用国产高精级铝型材,化学成份符合GB3190《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份》中的规定,幕墙及门窗主要受力构件的壁厚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。
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方式以最终封样为准,镀膜厚度符合国家规范,镀膜层符合AAMA、ASTM。
4.1尺寸偏差
项目 |
尺寸范围 |
允许偏差 |
长度、宽度,mm |
≤2000 |
±1.0 |
>2000 |
±1.5 |
|
折边高度,mm |
- |
±0.5 |
对角线差,mm |
铝单板长度≤2000 |
±2.0 |
铝单板长度>2000 |
±3.0 |
|
折边角度,度 |
- |
≤1 |
板面平直度,mm/m |
- |
≤1.5 |
当铝单板有去面时,其曲面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标准模板间的最大间隙≤2mm。
4.2光泽
涂层的60°光泽值应与合同所规定的光泽值基本一致,其允许的偏差应不大于5个光泽单位。
4.3厚度
涂层种类 |
平均厚度 |
最小局部厚度 |
二涂 |
≥30µm |
≥25µm |
三涂 |
≥40µm |
≥35µm |
4.4硬度
涂层的铅笔划痕硬度应≥1H。
4.5附着力
涂层的干式、湿式、沸水附着力均应达到0级。
4.6耐冲击性
涂层正面经冲击试验后,不应有裂纹及脱落现象,但在凹陷处周边允许有细小的皱纹。
4.7耐硝酸腐蚀性能
经硝酸试验后,涂层的变色色差应≤5.0.
4.8耐溶剂性能
经丁酮试验,来回擦洗100次厚涂层应不露底。
4.9耐洗涤性能
经洗涤剂浸泡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明显变化,用胶带法撕剥时不能有涂膜脱落现象。
4.10耐盐雾腐蚀性能
在带有交叉划痕的试板上,经1000h乙酸盐雾试验后,其涂层表面不应产生腐蚀斑点,在交叉划线处产生的腐蚀流应在离划线的两侧各2mm以内,用胶带法撕剥时,在离划线2mm以远的部分,不应有涂膜脱落现象。
当采用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,经120h试验后,其保护等级≥9.5
4.11人工加速耐候性
涂层经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2000h后,其表面不产生粉化现象(0级),失光率应≤30%(2级),变色色差应≤3.0(1级)。
4.12耐湿热性
涂层经1500h湿热试验,其变化应≤1级。
4.13
5.规格和数量(含需要提供的备品备件)
7.检验与验收
8.质量保证
9.出厂试验检测
10.运输